申辦期限:114年2月3日至114年2月20日每日09:00-16:00(不含假日);若逾期辦理者,請先聯絡會計室開具第1期繳費單,並完成繳費及以專案方式簽核(需載明未於規定時間辦理之原因)始可辦理。 注意事項: 1、分期付款申請對象以不符就貸、減免等資格或有其他特殊狀況為主。 2、分期付款期數以當學期為主。 3、申請分期經核准者,應按期繳交費用。若未按期繳交者,日後不得再提出分期申請。 4、前一學期分期繳費如有逾期繳費者,次學期不得辦理分期申請。 5、申請者必符合下列條件: (1)前一學期缺曠課紀錄未超過五分之一。 (2)前一學期期末成績全部合格。 6、日間部(本地生及境外生)辦理分期繳費之第1期,一律為2萬元整,可分兩期或三期繳款;本地生因學雜費已減免,僅能分兩期。 7、分期付款最多可分三期,第一期於114年2月20日前繳清,第二期於114年4月9日前繳清,第三期於114年6月4日前繳清。 8、辦理學雜費分期付款需詳實填具「新版-學生學雜費分期付款申請書」(如附件一);另境外生由各系上統一填具付款評估表(如附件二);申請者同學(及各系助承辦人)請加入分期付款群組(如附件三)以利掌握請款狀況,並檢附該學期全額繳費單始可交件至學務處生輔組(U310)辦公室辦理。 承辦單位: 生輔組
以下連結:
日間部113學年第2學期學生學雜費分期付款申辦公告 - 龍華科技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組
發布日期 :
2025-02-04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5-02-04